決賽 - 英語及普通話演講比賽
全港中學兩文三語菁英大比拼(第四屆)
決賽詳情
日期:2007年12月22日(星期六)
地點 : 香港浸會大學善衡校園查濟民科學大樓五樓 LT1(交通方法和校園地圖)
時間:上午十時 至 十二時三十分
***是次活動歡迎所有參賽者親友出席支持,亦歡迎老師校長觀賞比賽。
比賽內容:
形式:廣東話、普通話及英語演講比賽
同學先用廣東話作自我介紹、然後以英語演講英文初賽作品,最後以普通話演講中文初賽作品。
演講時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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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話 |
普通話 |
英語 |
初級組 |
1分鐘 |
2分鐘 |
2分鐘 |
高級組 |
1分鐘 |
3分鐘 |
3分鐘 |
決賽評審標準:廣東話佔10%、普通話及英語演講各佔決賽分數的45%
- 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
- 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
- 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
- 演講時間超過限制,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,未足半分鐘,均以半分鐘計。
總成績評審標準 :
- 初賽成績佔30%
- 複賽成績佔30%
- 決賽成績佔40%
細則 :
- 參賽者須於比賽前三十分鐘到場。
- 參賽者須於參賽當日帶備學生證及身份證明文件到場,以便核實身份。
- 參賽者於比賽當天須穿著整齊校服到場。
- 若參賽者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完全朗讀參賽文章,不會扣分。
- 參賽者可抽取文章重點作演講,但不可與原文觀點相悖。
- 參賽者上台可以攜帶講稿。
- 除主辦單位以外,不可在比賽現場錄影或錄音。
- 比賽完畢後,大會將不會即日公布成績及頒發獎項。所有獎項將於2008年1月19日「頒獎禮及分享會」時頒發,詳情請留意活動網頁。
- 參賽者需尊重評判的評審結果,不得異議。